加入日期: | 2025.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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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準格爾 |
內 容: | 為規范我旗中小學校食堂管理,提升餐飲服務質量、食品安全和營養健**障水平,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 和膳食經費管理工作指引》(教體藝廳函〔****〕**號)《準格 爾旗校園膳食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準教體發〔****〕* 號 |
關鍵詞: | 幼兒園 |
為規范我旗中小學校食堂管理,提升餐飲服務質量、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保障水平,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 和膳食經費管理工作指引》(教體藝廳函〔2024〕39號)《準格 爾旗校園膳食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準教體發〔2025〕5 號)以及準格爾旗教育體育局、市場監管局相關要求,結合我校食堂服務需要,經幼兒園園委會、食堂管理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2025年學校食堂水果、蔬菜等消耗量大、采購頻率高的食材進行集中定點采購。
一、采購項目
項目:蔬菜、水果、豆腐等
二、供貨期限
2025年度(2025年2月 —2026年1月)
三、相關資質要求
(一)具備齊全、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統 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資質,并且年審有效。
(二)有固定的實體經營場所,占地面積應當在30平方米以上,并且經營場所符合衛生要求,安全措施到位。
(三)經營人員應當具有有效的健康證。
(四)必須向學校提供相應的資質文件。
(五)以人為本、公益服務、社會責任明確的理念,愿意為師生提供優質食品供應服務。
(六)具有獨立承擔相應責任的能力,有較強的經濟實力,近三年內無食品安全違法經營和投訴現象,信譽度較高,要有按要求及時進行物資配送的能力。
(七)能按時提供所配送食品生產商的《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質檢機構年度抽檢報告、分批次生產廠家自檢報告等。
(八)具有相適應的食品配送車輛,車輛箱體保持清潔衛生、定期消毒,并做到專車專用。嚴禁用食品配送車輛裝運有毒有害,影響食品安全的物品。
(九)具有相應的貯存能力、其貯存(倉庫)符合相關的食品安全和食品衛生要求。
(十)配送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及強制性規定要求。
(十一)必須嚴格執行簽訂的學校大宗食材采購協議;不得私自更換配送食品的種類,不得超范圍配送食品;由于某種原因需退出學校大宗食材配送時,應當在做出退出決定的一個月前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十二)供應商要無條件地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能夠做到立即整改。
(十三)供應商要嚴格遵守采購協議和安全配送協議,教育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不定期對定點供應商和學校食堂進行抽查。抽檢中發現有配送法律法規禁止的食材食品的,學校將立即終止協議,取消配送資格,以后不得再成為學校配送食材食品的企業。
(十四)在供貨期間,如遇上級有關部門統一招標確定供貨單位配送食材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相關合同無條件終止。若中標單位與學校簽訂的合同與上級政策有沖突的,以上級政策為準。
四、供貨商需提供材料
(一)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1份;
(二)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1份;
(三)開戶許可證或開戶信息1份;
(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
(五)近兩年內未受到過市場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的證明1 份或近期的征信記錄1份;
(六)個人無犯罪記錄;
(七)經營場所照片1份;
(八)從業人員健康證復印件1份;
(九)食材報價單一份。
注:以上資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若投遞資料存在不完整情況,將視作無效資料處理。
五、供貨商提供材料時間及聯系方式
(一)有意向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2月16日 — 2025年2月18日到準格爾旗薛家灣第十四幼兒園投送材料。
(二)聯系電話***
郗老師 13848774101
王老師 13848375393
(三)關于確定報名企業入圍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準格爾旗薛家灣第十四幼兒園所有,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洽談合作。
準格爾旗薛家灣第十四幼兒園
2025年2 月16日